【换领二代居民身份证】
◆审批条件:公民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申请异地迁移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交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辨认的,也可申请换领新证。
◆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检测回执;
3、三张近期居民身份证彩色数码标准相片。
◆办理步骤: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端州公安分局户籍办证厅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
【申领临时身份证】
◆审批条件:因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而尚未领到证件,或居民身份证丢失、损毁,已办手续,但尚未领到证件的,可根据需要申领临时身份证。
◆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户口簿》;
2、《申领居民身份证回执》;
3、一张近期居民身份证彩色数码标准相片。
◆办理步骤
1、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端州公安分局户籍办证厅申领临时身份证,并交纳件证工本费10元;
2、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交回临时身份证。
【补领二代居民身份证】
◆审批条件: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到端州公安分局户籍办证厅申领补办。
◆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检测回执;
3、三张近期居民身份证彩色数码标准相片。
◆办理步骤
1、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端州公安分局户籍办证厅申报补领居民身份证,并交纳证件工本费40元;
2、公民在补领新证后,又找回原证的,应将原证主动交回户籍办证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