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2014年12月26日,在肇庆市公安局召开了警务廉政监督会议和聘请仪式,全市共聘请了15名廉政监督员,我处毛致光处长被聘请为第六批警务廉政监督员,聘期五年。
警务廉政监督员的职责是对市公安局民警和所属部门履行职责、执法执勤和遵守纪发等情况实施监督;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市公安局民警和所属部门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反映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意见和求;协助办理市公安局委托的其他监督事项。
据悉,为了加强对全市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监督,促进全市公安队伍建设,肇庆市公安局从1998年开始建立警务廉政监督员制度,先后聘请五批共77名警务廉政监督员,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全市公安队伍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