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防火宣传暨“消防安全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2014】121号)精神,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在全校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宣传暨“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
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创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在活动中,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1、举办消防安全讲座,请消防官兵为学生讲授消防常识,使学生做到“一会两知道”:即会报火警,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自救逃生常识。组织学生参观消防装备、器材,观看消防官兵实操表演,体验使用消防栓、灭火器进行灭火,体验火灾现场无光逃生等。(已于10月29日进行)
2、11月9日,组织全校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练,检验疏散逃生预案和职责任务落实情况。
3、11月15日前,宣传部在图书馆东侧橱窗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挂图。
4、11月28号前,各学院分别利用教工宿舍22幢车房背后的墙报栏出一期消防专题墙报。
5、保卫处在本处网站开设消防安全栏目,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6、12月底前,资产处组织实验室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7、12月底前,各学院组织开展一次身边防火安全检查。发动学生对身边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汇总报保卫处。
教学楼、办公楼、学生活动中心、音乐厅、学术报告厅、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实验室、艺术大楼工地等。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安排,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群防群治,严格排查。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自查评估,建立工作台帐。做到单位场所底数清楚,火灾隐患明确,整改责任落实。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师生加强安全防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四)加强督导,落实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谁管理,谁负责”的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跟踪问责,确保宣传活动不走过场,提高师生了解消防、体验消防、参与消防意识,提高火灾防范水平。
(五)注重实效,及时总结。各单位(部门)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成效等,并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于2015年3月3日前报学校综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