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部门简介|机构设置|党建工作|政策法规|征兵工作|军训工作|办事指南|安全知识|文件下载
热烈祝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部装备部网站正式上线 2011年2月15日
 
当前位置: 首页>>办事指南>>正文
 

师生户口迁入办理流程
2017-02-20 11:30  

◆教工(需提交证明材料):
1、市(区)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的录用、调动、招收工作介绍信;
2、《调动、招工人员情况登记表》;
3、单位接收证明及单位集体户口簿;
4、《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单位集体户口户主页(在行政楼303保卫处存放)
6、如有随迁人员是配偶关系的,应附上《结婚证》、《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是父母子女关系的,应附上《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薄》;其他随迁人员提供派出所开具的关系证明;
7、属计生审核对象的,需到迁入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办理步骤:申请人准备以上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端州公安分局户籍办证厅办理申请手续。

 
◆学生:开学报到时上交资料(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等)→填写入户审批表→以学院为单位整理收集上交保卫处综合科→到端州公安分局统一办理入户手续→入户成功(户口卡集中保存在保卫处)

注意事项:
    1.学生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在新生报到前决定,逾期提交材料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2.凡户口成功迁入的师生需及时重新办理新的二代身份证,否则公安机关将自动注销其户口。

关闭窗口


 肇庆学院 武装部 保卫处 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   电话:(0758)2716206

您是第 位访问者,欢迎您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