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包括专升本)户籍迁入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0级新生(包括专升本)户籍迁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需提供材料:2020级新生(包括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迁移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入户申请审批表》1份。
二、注意事项:
1.为防止学生把户口压箱底成黑户,各学院负责户籍工作的老师请落实好户籍迁入工作,特别留意一下新疆籍新生是否需要办理。
2. 请各学院于9月25日前将收集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迁移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行政楼303室并领取《入户申请审批表》。《入户申请审批表》于9月30日前交到行政楼303室。
3. 户籍迁入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户籍迁入工作,按要求及时做好户籍迁入统计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