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5级新生户口迁移的学生已入户。根据公安机关规定,已申请入户的学生,需要录入其本人的电子照片和盖手指模确认,并需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身份证作废)。我处将组织学生到端州区公安分局,由分局安排专人为我校学生统一办理此项业务,时间为12月19日(星期六)上午,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一名辅导员老师负责此项工作,并在12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负责具体工作的辅导员、学生辅导员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425601383@qq.com。
二、通知将户口迁入我校的新生携带相关资料:①原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回执1份(回执已由保卫处收取);③工本费20元。入户学生名单见《2015年新生入户名册》。
三、我处将在12月19日上午安排车辆(分两批)到端州区公安分局办理(回程自行安排),请各学院按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集中本学院的新生到青年广场,过时不候。
第一批学生上车时间:12月19日上午08:10
经管学院(1人)、政法学院(11人)、教育学院(11人)、文学院(5人)、外国语学院(2人)、美术学院(4人)、数学学院(2人)、工程学院(3人)、计算机学院(3人),共42人。
第二批学生上车时间:12月19日上午09:00
音乐学院(11人)、化工学院(7人)、旅游学院(15人),共33人。
四、特别强调
1. 办理程序需携带学生本人原身份证原件,没有身份证原件的同学需在12月17日前至保卫处(行政楼303)开具相关证明;
2. 办理程序需要录入学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并亲自盖手指模确认。
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处。电话:0758—2716206,联系人:胡桂荣,手机:13760078496,短号:638496。
附:《2015年新生入户名册》
保 卫 处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