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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5级学生军事理论课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5-12-11 10:28  

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学院:

    军事理论课是我校本、专科学生的公共性基础必修课。为进一步贯彻好《肇庆学院2015年新生军事训练实施意见》,我校定于2015年11月14日(星期六)进行2015级学生军事理论课考试。为切实做好这次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主  考:丁孝智

副主考:毛致光   李佩环   李泓波

考务工作人员: 张根祥   何晓燕   战春梅  莫晓潇   曾宇飞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15年11月14日(星期六)全天(含晚上,分时间段进行,每批次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考试地点:实验楼、第三教学楼、星湖校区机房。

各学院、各班学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查看附后的《2015级学生<军事理论>课考试试室安排表》。

三、监考安排

各学院安排老师监考本学院学生,原则上每间试室安排1名老师监考。本学院考生少于15(含)人的试室可不安排监考老师,由其他学院监考老师兼顾。

请于11月6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监考老师名单及监考试室”电子版报学校武装部(联系人:曾宇飞,QQ:418750041)。

四、巡考安排

 

由各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本学院学生所在试室的巡考。

五、其他事项

1、2015级本、专科学生均须参加考试,并独立完成。

2、须携带学生证与身份证(开始考试前放在本人面前的电脑台台面)参加考试。

3、请学生提前熟悉自己的考试地点,记住自己的考试时间,以免耽误考试,并于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

4、学生可携带教材、纸质习题进场,不准携带并使用U盘、光盘等。禁止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参加考试,否则按《肇庆学院考试管理规则》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监考老师、实验室管理员于开考前20分钟到达试室,并做好有关考试的准备工作。开始考试前,指导学生如何进行考试;监考老师做好检查学生证件和每场考试结束后的清场工作。

6、请教育技术与计算机中心、外国语学院通知考试系统管理员(莫潇晓)和实验室管理员,提前30分钟准备好机房、电脑和考试系统。

 

附:2015级新生《军事理论》课考试试室安排表

                                   

 

 

 

教务处       武装部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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